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铁轮车、履带车以及超限车辆通过城市道路设施的,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行驶。在城区内行驶的工程车辆不能带泥上路,运输建筑沙石、垃圾、渣土的,应当实行封闭运输。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