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半年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审查和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