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气象灾害保险业务,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气象灾害保险,降低气象灾害风险。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等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保险所需的气象灾害证明材料。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