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一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日常检查、巡查情况,结合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对已投入使用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抽查。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