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条有效防雷减灾工作应当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相关重要单位防雷减灾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