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