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