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服务与创业鼓励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高新区内组织和个人在境外投资、融资,开展跨国经营和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