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四章 临床用血第二十八条有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