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四章 临床用血第二十五条有效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