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四章 临床用血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血站和医疗机构开展血液保存与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临床科学用血教育培训。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