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章 献血第十一条有效公民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到依法设置的采血场所(点)自愿无偿献血,也可以参加团体献血。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