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章 献血第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制定临床用血应急预案,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急救用血调剂不能保障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动员组织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献血。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