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对本辖区的动物疫情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逐级上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