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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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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和养护
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禁止涂改、损毁和侵占乡村公路附属设施。
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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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