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城镇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维修、养护自建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设施畅通。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