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到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