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九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销售或者赠送宗教出版物、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其他宗教宣传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