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下列市政工程可以免于单独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当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内部道路、园林小道、小桥(涵)、游园等;
道路和桥梁的整饰工程或者小区内道路;
城市交通管理设备、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设施安装、维修、加固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翻新更换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路灯、路标、路牌、路树、公交车站(亭)、自助式公用电话亭、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等道路元素。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