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终身教育经费。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