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市规划部门和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将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并编制基站站址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