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经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设置、使用临时无线电台(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