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实行扶持政策,按有关规定在办证、税费、电价等方面予以支持。

村镇供水工程用电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农业排灌用电等国家规定的优惠用电价格执行。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用水管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