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已修改财政部门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报表审核和汇总上报制度。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