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定,按分担比例落实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