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六十七条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因开发利用水资源对河段造成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生态系统。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