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根据大气污染状况、防治需要以及有关标准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使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