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第九条已修改教育设施规划报送审批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