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教育设施规划管理第八条已修改市、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区和县域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