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时移交配建教育设施的,由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期移交决定;逾期不移交的,由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移交,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