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配建教育设施的建设与移交第三十三条已修改配建教育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分期建设的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应当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