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分别在立案后七日内和结案后三十日内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