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属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期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