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排入排水设施的水质标准,其中排放的产业废水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