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以及各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屋安全管理。因危险房屋采取排险措施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临时迁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迁出。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