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城市道路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