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风景区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及进入风景区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