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已废止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国家尚未制定本省又需要的作业场所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