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协商达成一致的,由用人单位在七日内形成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并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草案文本上签字确认。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继续协商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