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第二十一条有效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会议召集人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轮流担任。集体协商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