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州、县(市)、行委教育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2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