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特区范围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