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