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中小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