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在开展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制定湿地保护方案、监测评估湿地资源,以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利用等活动时,应当咨询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