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在开展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制定湿地保护方案、监测评估湿地资源,以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利用等活动时,应当咨询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