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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处罚行为,属于市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的,可以依法授权管护责任单位实施。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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