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