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条有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在任免案通过之前,不得对外公布,报请任命人员不得行使拟任职务。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