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第四章 民间纠纷的调解第三十二条有效共同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最先受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