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